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和生源情况等统筹综合制定。美术(设计)学类专业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专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招生,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美术(设计)学类内申请转换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依据各省(自治区)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招生,学生入学后不能转换专业。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录取原则
    (一)美术(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所有美术(设计)学类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5.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6.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 + 专业课成绩×6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6.学校认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校级联考)省(自治区)考生报考身体条件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