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第四轮)


    
    2017年底,教育部公布了第四轮全国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还未公布(预计2022年会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准确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四轮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估排名
    本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1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63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
110001北京大学A+
210030北京外国语大学A+
310271上海外国语大学A+
410212黑龙江大学A
510248上海交通大学A
610284南京大学A
710335浙江大学A
81184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A
910003清华大学A-
10100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A-
1110027北京师范大学A-
12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A-
1310246复旦大学A-
1410269华东师范大学A-
1510319南京师范大学A-
1610422山东大学A-
1710002中国人民大学B+
1810032北京语言大学B+
1910055南开大学B+
2010184延边大学B+
2110200东北师范大学B+
2210247同济大学B+
2310285苏州大学B+
2410384厦门大学B+
2510486武汉大学B+
2610532湖南大学B+
2710542湖南师范大学B+
2810558中山大学B+
2910610四川大学B+
3010635西南大学B+
3110650四川外国语大学B+
3210724西安外国语大学B+
3310008北京科技大学B
3410028首都师范大学B
35100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B
3610068天津外国语大学B
3710172大连外国语大学B
3810183吉林大学B
391027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B
4010346杭州师范大学B
4110353浙江工商大学B
4210394福建师范大学B
4310423中国海洋大学B
4410475河南大学B
4510487华中科技大学B
4610511华中师范大学B
4710718陕西师范大学B
4811646宁波大学B
4910004北京交通大学B-
50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B-
51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B-
5210254上海海事大学B-
5310280上海大学B-
5410345浙江师范大学B-
5510445山东师范大学B-
5610446曲阜师范大学B-
5710459郑州大学B-
5810559暨南大学B-
5910561华南理工大学B-
6010574华南师范大学B-
6110608广西民族大学B-
6210611重庆大学B-
6310698西安交通大学B-
6410736西北师范大学B-
6511117扬州大学B-
6610007北京理工大学C+
6710053中国政法大学C+
6810065天津师范大学C+
6910108山西大学C+
7010165辽宁师范大学C+
7110270上海师范大学C+
7210272上海财经大学C+
73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C+
7410290中国矿业大学C+
7510357安徽大学C+
7610414江西师范大学C+
7710476河南师范大学C+
7810530湘潭大学C+
7910593广西大学C+
8010602广西师范大学C+
8110613西南交通大学C+
8210636四川师范大学C+
8310730兰州大学C+
8411414中国石油大学C+
8510022北京林业大学C
8610033中国传媒大学C
8710094河北师范大学C
8810140辽宁大学C
8910151大连海事大学C
9010252上海理工大学C
9110299江苏大学C
9210451鲁东大学C
9310491中国地质大学C
9410534湖南科技大学C
9510590深圳大学C
9610637重庆师范大学C
9710697西北大学C
9811065青岛大学C
9990002国防科技大学C
10010075河北大学C-
10110079华北电力大学C-
10210126内蒙古大学C-
10310203吉林师范大学C-
10410251华东理工大学C-
10510288南京理工大学C-
10610320江苏师范大学C-
10710386福州大学C-
10810403南昌大学C-
10910512湖北大学C-
1101052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C-
11110652西南政法大学C-
11210656西南民族大学C-
11310673云南大学C-
11410681云南师范大学C-
11510749宁夏大学C-
    

    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