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我院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最低录取分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1.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最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教钢琴主项、音教声乐主项、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除音乐学(包括音乐学理论、音教钢琴主项、音教声乐主项、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专业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考生,须确认已按照本省(市、自治区)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相对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以免影响录取。
    5.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