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105
    3.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成明祥  职务:院长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毕业生就业率及教学资源分配招生计划。
    2.计划公布: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外语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5.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导游、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
    6.报考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流利,身体匀称,无明显的疤痕,有较好的气质,无色盲色弱。
    四、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4)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④英语;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④英语。
    (5)进档考生所报专业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学院可调剂邻近专业录取。
    4.高考附加分: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6.对口升学录取原则: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六、收费标准
    1.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护理6200元/人.年、助产6200元/人.年、药学6200元/人.年、中药学6200元/人.年、医学美容技术5800元/人.年、眼视光技术5800元/人.年、针灸推拿6200元/人.年、康复治疗技术6200元/人.年、中医康复技术6200元/人.年、大数据与会计5800元/人.年、市场营销5800元/人.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800元/人.年、导游5800元/人.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6200元/人.年、社区康复6200元/人.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5800元/人.年。
    七、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等形式获得资助。
    八、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网上注册后,颁发“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东流街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655188    6655005       传真:0351-6655967
    学院网站:http://www.sxlqzy.cn     
    十、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院原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