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名额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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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4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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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 | 在校生23%。 (一等约13%; 二等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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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地方政府资助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0元。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当年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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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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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补助 | 每生每学年2000元。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当年下达名额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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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 | 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150-4000元。 | 学生或其家庭出现临时困难,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视困难情况酌情予以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不定期发放,以随时解决学生的特殊困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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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助学金 |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学院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二等学院助学金1000元/人/学年。 | 学院助学金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评审和一次性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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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 | 1.一等学院奖学金:800元/人/学年; | 1.一等奖学院学金:各系按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评选; |
2.二等学院奖学金:500元/人/学年; | 2.二等学院奖学金:各系按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推荐评选; |
3.三等学院奖学金:300元/人/学年; | 3.三等学院奖学金:各系按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人数7%的比例推荐评选; |
4.单项学院奖学金:200元/人/学年 | 4.单项学院奖学金:各系按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人数8%的比例推荐评选。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4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0元。 | 约1100个固定岗位,临时岗位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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