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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3年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
内容 | ![]() 2023年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4212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五、学校概况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杨林职教园区内,占地800余亩,建设投资20亿元,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采取依山就势、在保留原有山林前提下,通过组团式格局和简欧设计风格,打造了一个适合学习、便于生活的欧式教育小镇。 学校开设59个专业,涵盖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交通运输、医药卫生、公共管理与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旅游等12个大类,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多人。设有数字商学院、教育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现代服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学校结合行业产业需求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需求,与企业共建了达内人工智能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甲骨文、十有八九传媒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学校按专业大类建有由96个实验实训室组成的24个校内综合实验实训基地,200余个省内外校外实训基地,其中有6个在省内独具特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中心 (孵化园),2个省级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 学校2017年通过云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评审,成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2018年被确立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被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2019年,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5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学校入选教育部“AI+ 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因就业工作成绩显著,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00所毕业生就业状况布点监测高校。2021年,学校入选“云南省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双高建设单位;同年,学校牵头组建的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教育集团也入围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2022年1月,学校获得了“第一届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一等奖”。2023年4月,学校在校友会2023年中国高职院校排名第54位,同时被评为“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 学校办学25年来,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及政策,坚持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和发展原则,走规范办学、内涵发展,在办学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向着“高水平”职业大学迈进。 六、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1.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3.招生专业:
七、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优先满足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 5.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八、学费标准 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九、奖助学金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2.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学年;二等:28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 5.绿色通道。我校建立有“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7.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安排岗位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录取结果公布 1.当地省、市、自治区招考院录取结果公布。 2.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3.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办。 十一、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71-68586688 68586166 6858636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长松园1号路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孙正周老师收 邮编:651705 学校网址:www.ynjw.net 传真:0871-68586788 Email:276243893@qq.com 十三、其他事项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2.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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