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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 |||||||||||||||||||||||||||||||||||||||||||||||||||||||||||||||||||||||||||||||||||||||||||||||
内容 |
说明: 1.A类考生最多可参报3个专业;B类考生最多可参报2个专业;C类考生最多可参报3个专业;D类考生可参报1个专业。 2.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生)。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进行操作。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9月12日—9月20日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lntdxy.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http://www.lntdxy.com查询。 资格审查查询时间:9月21日—9月22日 (三)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120元 缴费时间:9月12日—9月20日16:00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网址:http://www.lntdxy.com 打印准考证:9月23日—9月25日。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24小时开通)。 没有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10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二)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1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在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学校制定了《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疫情防控预案》、《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考试管理办法》和《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A 类、B类: 考试(笔试,总分500分) 笔试(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总分500分。 C类、D类: 考试(机考,总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题库于2021年9月1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ntdxy.com)。 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
备注: 1.鉴于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防护。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考试地点: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1.高中毕业考生、中职毕业考生总成绩由文化课总成绩(满分4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组成,满分500分。 (二)录取原则 1.A类考生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20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2.B类考生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语文、英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90分,总成绩不低于150分。 3.C、D类考生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到校参加复试,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备注:具体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七、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享受高职高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2.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 八、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2.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自主招生“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九、申诉及举报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416-3920578。 十、招生咨询电话、学校地址、单独招生宣传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6-3920766 、3920767、392077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学校单独招生宣传网址:http://www.lntdx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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