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目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高素 质农民等 |
文化素质(满分100分) | 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100分 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语数外学考成绩:3门均合格:100分1门不合格:90分2门不合格:80分3门不合格:70分无学考成绩:70分 | (免试) 100分 |
职业技能(满分300分) |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
五、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 团队协作,满分为300分。 六、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七、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13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
住宿费标准 | 25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沪教委民【201514号文件)全部住读。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 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 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