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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2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
内容 |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方式 2022年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我院(学院代码12818)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设置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 报名考试费 依据《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要求,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费70元,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费(面试)80元。 第十四条 命题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试题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面试)试题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命题。 第十五条 考试形式和时间 考试形式暂定为线下考试的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按时到校应考。如因疫情等原因,采用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时,具体网上考试(测试)要求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至3月1日之间,具体时间以我院官方网站通知和准考证信息为准。服务电话:0543-5082257。 第十六条 考试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为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其中语文75分、数学75分、英语50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考生学习和从事相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2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素质测试(面试)成绩100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表现成绩组成,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成绩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6分,不合格计0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满分60分;考生综合表现成绩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满分40分。 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学习和从事相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第十七条 考试考核违纪处理 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 (一)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对于同分考生,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比较小分;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素质测试(面试)、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综合表现成绩依次比较小分。 (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单独录取。 (三)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中英语成绩须为合格;对于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因高中学业水平英语成绩不达标而取消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志愿按顺序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按照我院专业发展需求、专业录取人数和专业录取分数综合考量计划调整方式。 第二十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可向我院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具体流程详见我院官网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二十二条 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2022年退役军人学生享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一样待遇。按照全日制标准培养,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学制3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四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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