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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3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
内容 |
注:最终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学费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所有通过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专业系部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师资状况、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当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人数未满额时,两者计划可以互调。 2.计划调整后,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剩余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每名考生限报2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资格线以上考生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则结合考生报考志愿在同一招考类别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原则: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由学院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但各专业均设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每名考生限报2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资格线以上考生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则结合考生报考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校企合作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4.若单独招生考生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予录取。 若退役军人、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5.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后录取;如成绩还相等,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低,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后录取。 (二)确定预录取名单 录取组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后,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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