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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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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高职扩招A类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在校学制。全日制在校需完全脱产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报考考生须知》。 第十四条9月2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于9月27日到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参加体检。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的模式,考试时间9月26日。具体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第十七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40,专业技能6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八条对于同时报有多个专业的考生,按专业排序为第一个的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技校毕业生免试专业技能测试。免试该门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计200分。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报考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政治、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成绩依次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二十条 10月8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81801071。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1801025、81801024、81801023 学校网址:http://www.whinfo.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whinfo.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科技园 邮政编码:430223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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