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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1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 | |||||||||||||||||||||||||||||||||||||||||||||||||||||||
内容 |
(具体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七、奖助政策 学校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措施,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资助项目,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和学校现行规定,根据资助项目性质,对品学兼优学生予以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八、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24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现场确认。10月25至31日必须考生本人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务工证明原件到苏州市职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确认时要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 3.现场确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致能大道106号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203室 九、考核工作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分值: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50分。 考试时间:11月30日前。具体的考试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布的社会人员招生考核公告。 十、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学校实施录取,依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合格线,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合格线后按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职业适应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预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及入学手续。 十一、培养模式 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坚持宽进严出,严把毕业关口。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最长不超过6年。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 实行学分制管理。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对非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待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尽量单独编班或实施分层教学。 十二、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生的学业年限可在3年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一般最长不超过6年。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严把毕业出口关,不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降低毕业要求,严禁实施“清考”。 十三、日程及地点安排
十四、监督机制 1.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03850。 十五、违规处理 (1)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十六、本章程由苏州市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电 话: 0512-66507345 传 真:0512-66507345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06号 邮 编:215104 网 址:https://www.jssv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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