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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3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
内容 | ![]() 2023年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650 第二条 校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神木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榆林市政府管理,教学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矿业建筑工程系、化工电力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及公共课教学部等四系一部组成。现开设交通运输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等10个专业大类。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028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是一所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备的高职院校。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审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执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测绘工程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环境监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拟面向陕西、甘肃、山西、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河北和宁夏等省份进行招生。学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只能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新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3.专业安排与录取: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据所报考专业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投档成绩、身体条件、综合素质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情况等调剂录取到其它缺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收费。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目前已形成了“奖、贷、助、勤”四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奖优助贫补困,帮助各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专业奖学金:
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程序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助: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学生2800元/年。 学校助学金: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待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和住宿费。 勤: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约为300元/月。 第十六条 新生优惠政策 1. 非神木籍学生就读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落神木职业技术学院集体户,就读期间可享受神木市现有惠民政策; 2. 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神木市公益岗位考试; 3. 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中、省、市驻神企业及各类市办企业举办神木职业技术学院大型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就业。 (政策内容摘自:神政发[2014]25号文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招办视情况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可上网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条 1.神木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由神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12-8513000 2.招生监督电话:0912-8513022 3.学校网址:http://www.smzy.edu.cn 4.招生传真:0912-8513012 5.电子信箱:ylsmvtc@126.com 6.通讯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学苑路1号 7.邮政编码:71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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