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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23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 ||||||||||||||||||||||||||||||||||||||||||||||||||||||||||||||||||||||||||||||||||||||||||||||||||||||||||||||||||||||||||||||||||||||||||||
内容 | ![]() 2023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依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我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2、公示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在录取结束后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3、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4、相关事项 2023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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