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甲方:xx小学 乙方:门卫人员 1、来客先办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填写离校时间。 2、各类物资需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或同意,方可出校门。 3、未经学校同意,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内闲逛、游玩等。阻止商品促销员进校推销商品。 4、早上7∶00开校门,除上学、放学时间,大门开度不超过1米(除车辆出入外),晚上7∶00关校门。 5、发现有可疑之人在学校门口周围逗留,找学生衅事,应及时阻止,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6、放学之后关校门之前必须巡视校园一周,(看各室是否关紧门窗或电源灯具)做最后的安全检查。 7、双休日学校活动场地禁止对外开放,要严防不法分子破坏或损害学校公物。 8、工作期间,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XX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