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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2005]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2001年—2004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 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 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 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 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 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 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 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 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