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飞行员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才能适应紧张、复杂、高强度的飞行训练和执行作战任务的需要。空中飞行力求飞行员要有很好的抗负荷能力和平衡机能,而且耳气压机能、视力、听力、耐力和反应能力都要好。掌握现代化的装备和进行复杂的飞行,没有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是不能胜任的。因此,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高,要求严。  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cm。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标准体重×120%,下限≥标准体重×85%。 3.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斜视者。 14.表面抗原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者。16.眼角膜激光手术或角膜塑型术者。 飞行员要求有哪些 飞行员要求限制较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男性身高169-185CM,体重不低于50KG; 女性身高160-185CM,体重不低于45KG; 2、英语水平良好; 3、无晕车、晕船; 4、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5、无口吃、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6、矫正视力高于C字表0.5(相当于无散光E字表4.6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