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牙齿咬合不良以及牙齿脱落3颗以上的人不会当选为飞行员。做过拔牙治疗、根管治疗、补牙治疗;口腔龋齿(蛀牙)不超过3对;牙齿缺失不超过3对都是合格的。  空军飞行员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要求 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空军招飞不宜报名体检的情况 1.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明显斜视者; 14.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