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包括哪些专业-历史学类专业名单一览表
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可知,历史学类专业属于历史学门类,包括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古文字学、科学史等9个专业,以下是具体专业名单一览表:
其中特设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序号 | 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增设 |
1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1 | 历史学 | 历史学 | 四年 | |
2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2 | 世界史 | 历史学 | 四年 | |
3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3 | 考古学 | 历史学 | 四年 | |
4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4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历史学 | 四年 | |
5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5T | 文物保护技术 | 历史学 | 四年 | |
6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6T |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 文学,历史学 | 四年 | |
7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7T | 文化遗产 | 历史学 | 四年 | |
8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8T | 古文字学 | 历史学 | 四年 | 2020 |
9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060109T | 科学史 | 历史学 | 四年 | 2021 |
历史学专业简介:
历史学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史学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新闻出版、文博档案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史学理论、中国史学史、西方史学史、考古学通论、中外关系史、文化人类学、历史地理学、文献学、古代汉语、中外历史文化原典导读、专题史(经济史、社会史、政治制度史、思想文化史等)、历史学科教学研究等。
世界史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世界史专业特长和熟练掌握相关外语技能、具备比较系统的外国 历史知识,能在国家机关、新闻出版、文教事业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或领域从事外国历史研究、教学 和实际工作的历史学科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世界通史、世界史通论、中国通史、史学概论、英文原版教材阅读指导、外文历史文选阅读指导、外文历史文献选读。
考古学专业简介:
考古学专业属于考古学,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人文学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考古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国家机关、考古、文物、博物馆 等文教企事业单位或领域从事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考古学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中国考古学通论、考古学导论、考古学史、中国古代史、世界古代史、中国历史文献、文字学概论等。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简介: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培养从事文物与博物馆管理、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博物馆学概论、博物馆陈列设计、博物馆藏品管理、博物馆经营管理、物质文化史、文化人类学、文物学概论、文物管理与法规、中国历史地理、古代工艺美术、民俗学、艺术史、考古学通论、文物与考古技术、文物保护基础等。
文物保护技术专业简介:
其成立于1989年,该专业教育的特点是文、理、工交叉渗透,现代科学技术与人文科学知识相结合;既掌握数理化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历史、文物考古的一般知识,又掌握文物保护材料应用、文物材质分析和文物保护修复等实际操作技能。培养能在考古、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从事文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考古学概论、文物学概论、博物学概论、普通化学及实验、有机化学及实验、分析化学及实验、普通物理学、高等数学、无机质文物保护、有机质文物保护、文物保护材料学、防腐防霉杀菌概论、文物修复与保护实验、古建保护与维修、文物近代分析技术、文物与环境等。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简介: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是中国高等学校2011年新增的专业,该专业学生主要通过世界历史的学习,了解人类文明的一般发展历程和世界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学术史和最新动态,同时对主修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政治、社会、军事、经济的概貌与特点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较强的独立研究或实际工作能力。
文化遗产专业简介:
文化遗产专业主要研究文化学、考古学、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包括文化遗产的概况、分类、分布、管理、保护状况、法规与政策等,掌握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的基本技能,进行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价值研究、保护、开发、管理等。
主干课程:《文化遗产概论》、《文化遗产规划与管理》、《文化遗产法规与政策》、《文化遗产保护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案例》、《北京文化遗产》、《文化人类学》、《考古学概论》、《中国文化史》等。
科学史专业简介:
“科学史”(History of Science)这个词跟“历史”(History)一样有两个层次的意思,第一层次指的是对过去实际发生的事情的述说,第二层次则是指对这种述说背后起支配作用的观念进行反思和解释,后者有时也称“史学”或“编史学”(Historiography)、“科学史学”或“科学编史学”(Historiography of Science)。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一阶科学史和二阶科学史。
一阶的科学史和二阶的科学史是密切关联的。我们称之为“历史”的东西,总是那些被人“讲”出来的东西。每一种“历史叙述”的背后,都隐含着叙述者的一套历史“观念”。这套“观念”支配着历史叙述者和历史学家去选择讲什么、不讲什么,支配着他们如何讲、如何编排形形色色的历史“事实”。就科学史而言,这套观念首先和主要的是“科学”的观念,其次还有“历史观”,不同的“科学观”和“历史观”决定了科学史叙述的不同范围、不同内容和不同方式,就将写出不同类型的科学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