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2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平行志愿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