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2年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明确兴趣志向和创新能力表现,具备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即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须与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填报要求
    1.报名系统填报
    拟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202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具体如下: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试点高校。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按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填报。
    2.考生须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3.考生须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18日通过报名系统平台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否则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二)入围校考办法
    1.校考入围名单发布时间:2022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一类考生,在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下同)的前提下,以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为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3.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入围校考。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
    2022年6月30日至7月3日,分省、分时段、分批考核,并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考核方式,正常情况下组织实施线下现场考核,疫情形势严峻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下考核时,组织线上考核,具体安排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及相关说明
    (1)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2)体育素质测试
    体育测试内容:50米跑,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测试要求执行。
    体育测试免考申请说明: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
    成绩使用办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资格划定的参考。
    (3)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15 ,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
    (四)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的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