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1358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三年) 
    二、学校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文凭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学校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
    三、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
    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招生资讯手册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五、录取规则
    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1、高职分类招考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办法,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1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0号)规定执行。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4、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5、体检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要求:色觉正常,五官端正、手脚功能正常。
    ⑵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要求:
    ①男生身高170cm 女生身高160cm。
    ⑶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
    ①男生身高170cm-180cm 女生身高162cm-170cm。
    ⑷ 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要求:
    ①身高:男生172cm-183cm,女生162cm-173cm。
    ②视力: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 ,女生矫正视力0.5以上。
    ③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考生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但符合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可申请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6、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7、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2022年我校高职分类招考各专业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物价及主管部门批准{闽价费〔2011〕270号(根据闽政2012上调)}及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学校最终向社会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费394号文件执行。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八、奖、助学金的设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80、45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2、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3、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