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邯郸学院录取规则


    
    2022邯郸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第九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2.表演专业:
    (1)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表演专业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表演类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3. 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
    (1)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如艺术、体育类专业在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6.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与《2022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分项计划》。
    7.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8.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上述所有专业所涉及高考成绩均为含优惠分之后的成绩。如与生源省份政策相悖,以生源省份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