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22年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2022 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2200 名,其中面向高中毕业生500 名,面向中职毕业生 1700 名,面向退役士兵 300 名。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学制面向普通高中面向中职退役士兵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学费(元/年)备注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三年10501008200
动漫制作技术三年15601008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15601008200
药品生物技术三年10401008200
大数据技术三年1040508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155010082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年510508200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三年5105076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三年10401008200
健康管理三年10201007600
社区康复三年10201007600
应用电子技术三年10200082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1050007600
音乐表演三年2080009600
学前教育三年402001008200师范
国际标准舞三年20700096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三年1030009600
视觉传达设计三年1030009600
建筑室内设计三年15601008200
广告艺术设计三年10301009600
艺术设计三年10301009600
风景园林设计三年5105082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三年204010076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三年207010082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三年201001008200
旅游管理三年10401007600
工程造价三年15401008200
建设工程管理三年154010082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年1040100820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15801008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三年10201008200
空中乘务三年55008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10251008200
电子商务三年10201007600
市场营销三年10201007600
工商企业管理三年10201007600
现代物流管理三年10201007600
统计与会计核算三年10205076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三年5505076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三年204010076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录取办法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集体研究,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我院在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应历届普通高中考生测试录取规则
    (1)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若成绩相同,以职业适应性测试中基本职业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应历届中职考生测试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若成绩相同,以职业技能测试中技术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3、技能拔尖人才。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 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本校与获奖项赛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4 月15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学校 考 核 公 示 后 可 免 试 录 取 。 具 体 流 程 请 登 陆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网 ( 网址 :http://zs.wbc.edu.cn)。
    4、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